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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广丰县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安排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广丰教育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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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办学校、中小学校:

    根据江西省2008年全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的工作安排,按照全市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的工作布置,为了做好我县2008年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工作,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特对2008年全县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工作目标

2008年全县中小学教师全员岗位培训,按照“大规模、低成本、高效益”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管理和辅导,使培训运转更加有序,切实取得实效,使远程培训真正成为中小学教师终身学习、不断提高的平台,真正成为中小学校校本研修的阵地、学习型组织的纽带,为建立一支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中小学教师队伍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培训内容

2008年开设两门课程,共60学时。

1、上网学习的教师:中小学教师学习的课程为各学科的《新课程理念下的创新教学设计》和《新课程实施中的问题与对策》(分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层次)。幼儿园教师学习的课程为《幼儿教育与家庭教育》和《幼儿园教学摸式与教学活动案例研究》。网上的其他数百门课程不作为规定的学习内容,但可供所有参训教师随意浏览和学习。

2、不能上网学习的教师:开设两门课程,即各学科的《新课程理念下的创新教学设计》和《新课程实施中的问题与对策》(分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层次)。

三、时间及工作安排

1、6月上旬对各中小学校长及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2、6月16日至7月1日报名注册。

    各县办学校、中小学校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教师报名(各校派专人到进修学校办理集体报名),2008年培训收费每人60元。农村(含县镇)中小学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每人60元培训经费,由学校在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中统一支付。

    请各校分层次、分选学课程将参训教师人数以电子表格的形式(样式见附表)发给“县远程中心”(邮箱:b5533@tom.com,联系人:周斌,联系电话:13307931821)。另将电子电子表格打印成纸质材料交县远程培训中心办公室(进修学校师训处)存档。

    7月下旬注册和下发学习材料。上网学习的教师按“省远程中心”的要求上网注册。不能上网学习的教师,由“省远程中心”统一下发学习光盘、学习资料、学习单元练习册、校本研修手册。

3、7月20日—12月10日为学习时间。

(1)上网学习的教师:首先,认真学习《网上课程学习指南》。其次,在网上辅导教师指导下,系统学习网上相关课程,在线学习时间每门课不少于30小时,辅导教师全程网上跟踪指导。第三,要按时完成辅导教师布置的单元作业,并积极参加网上讨论和交流,每门课提交作业不少于5次,网上交流发贴子不少于3次。

(2)不能上网采取过渡方式学习的教师:按以下三种方式进行学习,即参加上门集中辅导、在书面辅导材料指导下进行光盘自学和校本研修。上门集中辅导由县培训机构承担,每门课至少两次,每次3学时,分别于培训前(9月20日前)、培训中(11月)进行,辅导内容由“省远程中心”统一制订。光盘自学要按照《学习单元练习册》的要求,观看光盘,自学书面辅导材料,完成单元作业,写作教学设计案例。校本研修由各中小学校长组织,要按《校本研修手册》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包括组织成套光盘的播放、分学科分专题的研讨和交流以及校本研修情况的详细纪录和审验。

4、2008年12月10日至2009年元月10日为考试考核时间。网上学习的教师采取定时集中网考,交叉监考,网上自动综合评定成绩。最后成绩综合网上学习时间、作业情况、网上交流情况、考试成绩按比例进行折算。不能上网学习的教师根据平时学习情况和集中考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由培训机构和中小学校长对教师《学习单元练习册》和《教学设计案例》进行检查,并结合集中辅导参与情况、校本研修参与情况、集中考试情况进行成绩综合评定。考试和考核的记分办法按《网上学习管理办法》和《过渡方式学习管理办法》执行。

5、2009年元月至2月为总结表彰、证书审验及补考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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