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测试对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08年全省开展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按省教育厅赣教师字[2007]7号文件规定,凡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含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和社会上申报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均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
二、测试教材的使用范围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各科教师资格者,统一使用人教版初中三年级下册各科教材;申请认定小学各科教师资格者,统一使用人教版小学四年级下册各科教材;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统一使用人教版小学一年级下册各科教材。
三、拟定说课教案的有关要求
说课教案由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按本次申报学科,在指定使用版本教材范围内自行确定3个说课课题,并按有关规定要求拟定好说课教案。 教案统一用A4标准复印纸打印,封面注明说课题目、单位和姓名。
四、说课与面试要求
专家组在申请人提交的3个说课教案中随机选定一个说课教案作为说课内容,先由说课对象进行说课。说课后,专家组根据说课情况和测试项目内容提出面试问题,申请人答辩。面试题目不少于3个。说课、面试、答题时间不超过20分钟。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由参加测试人员自备。
五、测试地点和日程安排
测试地点:广丰县永丰中学
参加测试人员必须于2008年7月2日前到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处抽取说课顺序号,7月7日上午7:30携带本人身份证、认定教师资格有效学历证书原件及抽签顺序号进行说课。说课前,还需上交3个说课教案(各一式5份),否则不得进入测试考室。
广丰县教育局
二00八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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