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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广丰中学网站管理暂行办法
作者:网管员    文章来源:网管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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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广丰中学”网站是我校对外宣传、联系的窗口,是学校形象的展示平台,是学校及时发布教育教学动态的便捷途径,是广大教师交流教育教学经验的理想场所,是家长、学生、教师各方互动交流的重要桥梁。为加强管理、监督和维护,规范信息公布和传递程序,确保我校网站的完整性、及时性和保密性,使网站充分发挥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江西省广丰中学”网站是由学校电教实验中心(网管中心)主办,向外发布信息,提供信息查询、下载、上传的学校教育信息服务网站,通过Internet及时发布学校教育教学动态,交流工作经验,以全新的工作方法全面提高教育信息化。网站主页包括十个频道,涉及到学校各处室(年级)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学校和各方交流的桥梁。它能够更便捷地实现教务、校务、科研等信息的社会共享,更为迅速地获取各方的信息反馈,提高学校决策和迅速反应能力;能够更加有效地传递学校管理信息,提高学校公共管理和公众服务能力;能够更加有力地加强学校与各方的联系,提高学校的亲和力。

    第二条:“江西省广丰中学”网站的宗旨是: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借助高效快捷的网络平台,提高学校管理服务效能,全方位、多层次地展现和塑造学校形象,更好地服务于学生、老师、家长,为推进我校信息化作出贡献!

    第三条:为确保“江西省广丰中学”网站完整、安全的运行和及时更新,应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网站主体部分由网管中心统一管理;网站涉及各处室(年级)内容的,由各相关处室(年级)负责提供。各处室(年级)指定专人负责,承担为“江西省广丰中学”网站提供信息材料或更新网页,进行网站信息管理和审核等任务。

    第四条:为“江西省广丰中学”网站提供信息材料的方法:由各处室(年级)栏目管理员将电子化材料经处室主管领导审阅通过后直接发布到学校网站相关栏目中。或者通过发电子邮件至e_hlc@126.com(网管员邮箱)及用其他介质(优盘等)把电子材料交到网管中心进行发布。

    第五条:为“江西省广丰中学”网站提供信息内容的范围:1、静态信息,包括处室(年级)简介、职能、规章制度、计划总结等;2、动态信息,包括处室(年级)通知、文件公告、工作动态、活动报道、对公众意见的反馈等。

    第六条:为“江西省广丰中学”网站提供信息材料的时限:1、静态信息,原则上一学期报送一次,但遇特殊情况必须及时通知网管中心;2、动态信息,原则上一个星期报送一次,但遇重大活动和重要情况需要报送和发布时,应及时给予发布。

第七条:“江西省广丰中学”共分十个主栏目,各栏目内容材料提供的任务划分如下:

 

   

部门

负责栏目及内容

校办公室

学校概况、新闻中心(校园动态、文件通知)、部门工作(校办公室)、招生招聘(英才荟萃)

党委办

学校概况、部门工作(党委办)、请您留言

教务处

部门工作(教务处)、资源中心(考试成绩、试题集锦)

学生处

部门工作(学生处)、学生社区、招生招聘(招生信息)家长频道

后勤处

部门工作(后勤处)、

科研处

部门工作(科研处)、教师频道、资源中心(课件天地)

安全处

部门工作(安全处)、

电教实验中心

部门工作(电教实验中心)、资源中心(软件天地、教学视频)、图说校园

纪检监察室

部门工作(纪检监察室)、

校报编辑室

部门工作(校报编辑室)、校报内容涉及的相关栏目

工会

部门工作(工会)、

团委

部门工作(团委)、

高一年级

部门工作(高一年级)、

高二年级

部门工作(高二年级)、

高三年级

部门工作(高三年级)、

高四年级

部门工作(高四年级)、

义教年级

部门工作(义教年级)、

    第八条:根据国家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的相关规定,各处室(年级)必须严格做好相应的安全和保密工作。按照“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各自做好本职内的安全保密工作。凡进入“江西省广丰中学”网站的信息(数据),提供处室(年级)要严格把关,必须确保材料(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违背保密工作规定造成泄密的,将按照有关法规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网管中心对各处室(年级)在“江西省广丰中学”网站上的内容更新情况(包括文档数量、质量和时效等)进行统计和监控,每学期对处室(年级)各提供的信息内容情况进行评比和通报。对责任处室(年级)和责任人进行综合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给予表彰奖励或通报批评。(评比办法另行通知)

第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江西省广丰中学网管中心

2008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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