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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财务管理制度
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进一步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杜绝铺张浪费现象,特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如下:
1、学校的经济活动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始终坚持勤俭办学、勤俭节约的原则。
2、后勤处每年每学期要编制学校经费预决算,资金使用做到有计划。
3、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政策,建立学生收费档案,学生收费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对学校直接负责。未经学校同意向学生乱收费,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4、学校经费支出(工资、课本、作业本等代收费除外)报批手续按广教字(98)101号文第2条规定执行。金额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必须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通过,金额在5000元以上,报教育局财务股审批。
5、鼓励教师参加在职函授进修,毕业后教师凭毕业证书一次性领取学习补贴为本科600元,硕士600元,享受了补贴人员必须在校工作3年,否则补贴扣回学校。
6、经教育局和学校批准离岗带薪上学的教师学习期间,财政拨款部分工资照发,不享受学校自筹经费发放的福利待遇,不计算教龄。
7、经组织决定参加各种短训班的教师,学习结束后不承认大中专学历的,不分省内外,学习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每人每天伙食补助二元,三个月以上的每天伙食补助一元,到中央党校学习的每天补助三元,培训期间往返车费和住宿费回原单位报销。校长出县培训一个月内,每天伙食补助8元,一个月以上每天补助4元。培训期间,如统一组织考察,属地级组织,考察费用不得超过2500元(含车船费,住宿费、差旅费),县级组织不得超过1000元。
8、出差补助、住宿标准按广财文字(96)36号文件执行。省外一般地区伙食补助15元,特殊地区20元;省内8元;乡镇2.5元;住宿费省外特殊地区50元,一般地区30元,省内20元。
9、根据广教字(2002)58号文规定,班主任津贴小学60/月,高中300/月,春节费、教师节、各260元,五一、国庆、元旦各60元。
10、从严控制招待费,待客要有原则、有标准,来客一律在学校食堂吃工作餐,且每年招待费应控制在1万元至1.5万元以内。
11、采购物品按县政府采购制度执行。
(1)车辆定点维修、加油。
(2)物品采购凡单价在1000元以上或批量在5000元以上,都归口政府采购中心。
(3)基建工程:凡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上的新建工程以及投资5万元以上的装潢工程必须公开招投标。
12、发票报销手续要齐全,有经手、证明、验收、审核、领导审批,对于手续不全发票,财会人员有权拒付款。
13、采购物品要有计划性,报账要及时,购买100元以上物品应及时开据发票,购买100元以下物品每天要记明细账,一个月内开据发票结算清楚。
14、严格控制现金余额,学校出纳的每日现金余款不得超过1000元,严禁公款私存,公物私借和白条抵库。
15、会计人员账目要清楚,做到日清月结,按时报送报表,如实搞好各类数据的统计,认真核算教育各种成本的盈亏。
16、加强物品管理,建立领用制度,做到账物相符,定时盘点。
17、加强财务监督,实行“民主理财,账目公开”的原则,提高经费收支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每学期应组织教师代表对学校、食堂收支账目凭证进行审查,并向教代会作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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