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思想:1、全校一个会计单位,一本财务帐簿;2、资金统一归口,物品统一采购,支付统—进行;3、报支手续清楚,一支笔审批,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
一、机构设置
1、学校后勤处下设财务办公室,总部设在西山校区,汪洋校区设立分部。 2、两个校区的食堂各设立一个财务室,独立核算,业务归口于学校财务办公室,事务隶属于学校后勤处。
二、人员配备
1、学校财务室配主办会计1人,会计1人(至少要有助理会计师职称);主办出纳1人,出纳1入。
2、两个校区食堂各配备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也可视情况用学校财务办公室的会计、出纳兼任。
3、两个校区各年级成立相应的学生家长委员会,核算学生的资料费用及双休日补课费(代收代付款),其财会人员山年级主任委派,由年级工作人员或教师兼职。
三、具体规定
1、学校全体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财经制度,依法办事,忠于职守,廉洁自律。
2、学校的一切经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如年级经费、食堂经费、校友及社会捐赠资金、体育俱乐部经费、工会经费、老同志活动经费等应急可调剂使用,但必须归还。
3、年级经费由年级主任签批,年级分管领导把关;食堂经费山食堂负责人签批,后勤处分管领导把关;工会经费由工会主席签批,学校分管财务的领导把关,其它经费山学校分管财务的领导签批,校长把关。
4、学校各部门必需的开支必须统一归口,大宗的开支要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并报县政府采购中心审批。
5、食堂及各年级的财务情况,每学期结束后,学校财务办公室的人员要对其进行审计。
6、学校所有教职工报销旅差费都应按相关标准进行,出差期间有特殊情况需要开支时,应事先请示相关领导。
7、学校财务每年要向教代会报告,向全体教职工公开,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接受校务委员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