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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中学教职员工差旅费报支规定(试行)
作者:后勤处    文章来源:后勤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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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教职员工外出学习、开会、进修等,事先须报请学校审批同意

2、学校公假可按标准报支差旅费。

二、交通费开支办法:

1、出差人员一般只坐汽车或火车。乘坐火车,从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 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硬卧铺车票。

2、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一般不坐飞机,出差路线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3、工作人员出差期间的市内交通费,原则上不报出租小汽车费,只报公交车费。

三、住宿费开支标准

工作人员在出差期间的住宿费标准是:在省外—般地区每人每晚40元,特殊地区60元;在省内每人每晚30元。

四、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

1、工作人员出差到省外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15元,特殊地区20元,(按在特殊地区的实际住宿天数计发伙食补助费,在途期间按一般地区标准计发伙食补助费)。

2、工作人员在省内地区出差的伙食补助费

(1)出差到地、市、县(市)每人每天补助8元;

(2)到县以下(乡)镇等单位工作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发给2.5元;

(3)出差人员在外出差期间一般不得用公款宴请,因特殊原因需要者,应事先征得单位主要领导的同意。

3、其他类似费用

①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应山召开会议单位统一开支,回单位不再报销。而评比和小型调查研究会等,其住宿费、市内公交军费、伙食补助费山参加人员回原单位按差旅费开支规定办理。

②会议通知上有相关收费、报支等规定的,以出差前接到的相关通知并报请相关领导同意后批准的金额为准进行报销。五、本规定自二00七年三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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