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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中学纪检监察室信访工作条例
作者:毛小平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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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受理群众的检举、控告申拆;

 二、汇总信访信息,及时向纪检监察室主任、学校党委、行政或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三、根据“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对所受理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妥善转办;

 四、协调、处理信访问题、疏导上访群众。

 五、纪检监察室人员在处理信访工作时须做好以下文明规定

 (一)三个态度

 1)以平等的态度,接待来访教职员工或家长、社会群众;

 2)以欢迎的态度,听取来访者反映的问题;

 3)以理服人的态度,解决来访者的问题;

 (二)五个对待

 1)对初访者当作熟人对待;

 2)对重访者当作朋友对待;

 3)对老弱病残者当作亲人对待;

 4)对到家里上访者当作客人对待;

 5)对不属于纪检业务范围内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情对待。

 (三)文明服务八项要求

 1)热情接待,不分来访对象;

 2)态度和蔼,不发脾气;

 3)接待耐心,不厌烦急躁;

 4)尊重对方,不摆架子;

 5)实事求是,不带个人情绪;

 6)严肃认真,不马虎了事;

 7)坚持原则,不徇情包庇;

 8)及时处理,不推诿拖拉。

 

 

                                               

  广丰中学纪检监察室

                                                      2007-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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