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卷:
1、试卷分值:语文、数学、英语:150分 理综300分、文综300分
2、考试时间:语文:150分钟 数学、英语:120分钟 综合学科:150分钟。
3、考试内容:按2008年高考考试说明的考试范围,本次考试为水平测试。
4、按照考场数及各考场学生数印制试卷。
二、考场
1、编排:现有学生数高三年级3277人(文:1229人 理:1912人),
高四年级1232人(文:423人 理:813人)。
西山校区:
高三理科1912人,安排37个试场,54人/试场。安排新教学大楼37个试场(37×54人=1998人);
高四理科813人,安排15个试场,54人/试场。其中新实验楼6个试场,老实验楼9个试场(15×54=810人);
高三文科1229人,安排28个试场,45人/试场。安排老教学楼28个试场(28×45
人=1260人)。
高四文科423人,安排10个试场,45人/试场。安排老教学楼4个试场,新教学楼底楼6个试场(10×45=450人);
2、落实:
(1)由高三、高四、义教年级主任在考试前一天下午(5月29日星期四)要按照54人考室、即6排×9人标准安排;45人考室,即5排×9人标准安排。课桌椅的调剂由年级组协同。
(2)考试当天晚上通生不上晚修。
3、考生编排
(1)相关年级组在考前一周(即5月26日)将各班准确的参考人数经班主任核定后交考试中心,考试中心依据经核定考生名单编排考场。
(2)考试中心按照12个班次左右为群体编排组合考场,以利于阅卷后的分卷及登分,
具体如下:
高三:第一段(1—12班)<1-14考场> 第二段(13—24班)<15-27考场>
第三段(25—32班51—54班)<28-37考场>
第四段(33—44班)<53-66考场> 第五段(45—50班55—61班)<67-80考场>
高四:第一段(理零1—4班 理1—3班)<38-45考场>
第二段(理4—10班)<46-52考场>
第三段(文零1—2班 文1—4班)<81-90考场>
(3)考试中心在开考前一天将各班学生考场安排情况及考场示意图下发到年级组,由年级组转送各班主任,各班主任各班张贴,并说明相关事项。
4、环境要求:由高三年级团支部负责考前宣传板准备,其一上书写:“考试期间禁止携带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其二上书写:“每科考试禁止提前交卷”。
三、考务
1、主 考:卢 隆
副 主 考:俞旭华、江宗义、周鹏、虞茂旺、徐健;
统筹安排:管存丰、杨贞炉。
考场编排:刘建波; 听力播放:杨贞义 试卷出库入库:李林
2、(1)考区总协调人:蒋志东、庄挺
高三考区负责人:徐陟鹏。巡视人员:江宗义、杨贞炉、占发虎、吴处火、吴文鑫。
高四考区负责人:周永武。巡视人员:俞旭华、饶昱民、王信华、占裕发。
工作人员:毛爱仙、林贻产、纪黎红、占荣珍、林逢春、黄兰芳、汪慧珍、潘维新、
夏利源、周厚金、杨凤英、阮爱仙、徐峰、吴荣兴
3、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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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午 |
下 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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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星期五) |
9:00-11:30 语文 |
3:00-5:00 数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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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星期六) |
9:00-11:30 综合 |
3:00-5:00 英语 |
注:英语科考试开考后禁止学生入场。
4、工作责任:
(1)监考人员考前20分钟到达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
(2)工作人员考前15分钟报告监考员到位情况、由考区负责人徐陟鹏、周永武登记出勤情况。
(3)工作人员开考10分钟内在负责的考场巡场,查补漏缺试卷。
(4)考试过程中未经考务组负责人同意工作人员不得离开考务办公室,以便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
(5)考试结束后各监考教师统一按座位号由小号到大号,从上至下合订,综合科每试场分二本装订。
5、考务办公室:西山新学楼一楼北侧多媒体教室
6、监考安排
监考场次安排一律按照工作量折算给予统筹安排。
7、阅卷安排
①地点:食堂一楼餐厅
②时间:考试当天晚上7:00
③人员:在高三高四上课的全体相关学科课任教师
④阅卷当晚各阅卷组长将分数条交考试中心,由考试中心组织相关年级微机教师、相关年级志愿人员进行输分,建立输分人员签名责任制。
⑤阅卷组长:语文:徐陟鹏; 数学(文):刘新发; 数学(理):付祥云;
英语:吴 雪; 物理:周永武; 化学:蒋福海; 生物:潘求光;
其中理综组长为周永武
政治:严少华;历史:余锡土;地理:余海青。其中文综组长为严少华
⑥各阅卷组长在开始阅卷时要求全体阅卷教师签名记录;各项阅卷工作结束后进行离场签名,由阅卷组长将阅卷分工合并登记,以上三项登记阅卷结束全部递交考试中心。
8、分数合成:
(1)由考试中心全面负责分数合成,要求6月1日上午8:30将年级分档人数统计表(文、理前二十、前五十)打印送达高考领导小组成员。
9、数据分析与移交:
由考试中心进行分数排序,划定相应分数段及各段各人数(累计数),并同原始分班分段人数对比列表,形成电子文档移交年级组。(6月1日上午完成)
10、协同:由蒋志东主任负责
(1)后勤处:因食堂一楼作阅卷地点,请求将所有桌椅擦抹干净,确保场地干燥、干净;
(2)电教中心:英语听力播放系统试播、考试中的听力播放。
四、附件:
附件1:广丰中学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广丰中学考试工作条例》结合高中形势发展的需要,为了更加规范地组织考试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由校长担任主考,设立考区负责人及副主考负责实施,学校教务系统主任统筹安排。
二、考务工作:考务工作人员必须预先做好以下工作
1、 考务安排表。
2、 监考安排表。
3、 学生考场安排表及座位表(一式二份)。
4、 按考场规定人数分封好试卷做好标记,配备好草稿纸。
5、 准备好布置考场所需要的工具物品(包括考场门锁等)。
6、 考试过程中填写好考试情况登记表。
三、监考工作:监考人员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 按规定的时间到达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
2、 第一场监考人员按规定布置好考场。
3、 遵守监考人员守则。
4、 认真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
5、 核对考生密封线内的考试信息是否填写正确。
6、 告知所有考生本次考试禁止提前交卷。
四、阅卷工作:阅卷人员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 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阅卷地点。
2、 参加阅卷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阅卷组长的安排,阅卷任务的分配由阅卷组长负责。
3、 所有的相关人员都必须在《考试情况表》上相应的位置签个性化姓名后才能拆卷登分。
4、 《考试情况表》由阅卷组长交考试中心。
五、处罚规定:
1、 考务、监考人员迟到者扣罚40元/次(开考时间人未到即为迟到),取消本次监考,另请他人代理。
2、 阅卷缺席者扣罚100元/次(阅卷开始未到即为缺席)。
3、 考试、阅卷过程中出现事故依照《责任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六、本条例解释权在教务处。
附件2:关于考试工作责任事故的处理细则
(一) 根据《广丰中学考试工作条例》制定本细则。
(二) 为了考试的公平性和客观性,建立考试工作责任事故制度:
(1) 监考工作中有以下之一者将被认定为责任事故:
①考场出现舞弊,被巡视人员发现而监考教师未发现;
②监考过程中看书、报纸、杂志等;
③监考过程中睡觉、打瞌睡;
④监考老师没有提醒考生在任何科目考试中不得提前交卷。
⑤其他严重违反《高中部考试工作条例》监考规定。
(2) 阅卷工作中有以下之一者将被认定为责任事故:
①卷面统分出现严重错误;
②严重错改或漏改;
③登分过程出现严重错误;
④未经阅卷组同意私自更改分数或将成绩表带回家;
(三) 为了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①参加阅卷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阅卷组长的安排,阅卷任务的分配由阅卷组长负责;
②所有的相关人员都必须在《考试情况表》上相应的位置签字后才能拆开试卷登分;
③《考试情况表》由阅卷组长交教务处。
(四) 责任事故处理办法:出现责任事故扣除50元/次;严重事故由广丰中学行政会处理。本细则解释权在行政会。
广丰中学教务处
2008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