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第一屇“塑师工程”名师年度考核的
通知
全县各公办中小学:
我县第一届“塑师工程”的名师任期已近一年,根据广教发[2007]08号文件精神,县教育局将对本届名师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组织第一次年度考核。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要求:
(1)自觉学习创新,不断提升理念。每学期有一个明确的学习主题,摘笔记不少于5000字,并撰写一篇以上有一定水平的教科研文章、教学随笔、特色教案或理论学习心得。
(2)不断总结教学经验,及时进行教学反思。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培训,参加一次考察调研。
(3)及时解决自身及帮助其他老师解决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每年至少主持参与一项小型课题研究。
(4)主动、积极指导本学科的校本教研活动,并自由组织小型学术团体,开展富有特色的教研沙龙活动。
(5)每学期至少进行两次校级或县级示范巡回教学,作一次专题讲座。
(6)主动结好教科研对子,任期内为本校或薄弱学校培养1-2名骨干教师。
(7)注重名师活动的经验积累和业务档案建设,做到所有过程资料保存、整理入档。
(8)每学期按“德、能、勤、绩、学、研”诸方面撰写名师任职小结,主动准备,接受年度考核。
二.各校应对本校所有教育能手及标兵对象逐一造册登记(包括本校原始评选及全县统一竞聘后调入者),并督促其以“考核要求”为提纲,写好年度自评报告。
三.以校为单位,成立三人以上的考核小组(小学须有完小的教学骨干代表),按照“考核要求”对教育能手逐项考核后,填写“年度考核表”一式两份,一份学校留存,一份上交县教育局。“年度考核表”由学校按本通知提供的样表统一用8开纸放大复制,考核组全体人员签名,学校盖章生效。
四.学校考核须在3月内完成,并在4月5日前上交考核表。县教育局将成立考评小组,于4月――5月内对各校的考核进行抽查核实,并对教育标兵进行县级考核,有教育标兵的学校(含全县统一竞聘后调入者),应及时通知本人提前写好自评报告,填好“年度考核表”底稿,主动配合做好县级年度考核工作。
附:广丰县第一届塑师工程名师年度考核表
00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